对话守则

1.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,不是为了斗争。

2.不做人身攻击。

3.保持主题。

4.辩论时要用证据。

5.不要坚持错误而不改。

6.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。

7.对话要有记录。

8.尽量理解对方。

1989年,哈维尔等人在布拉格成立了“公民论坛”,制定以上8条《对话守则》。

(妍妍摘自《山海经·人生纪实》2011年第6期)